微信公众号“砀山发布”24日消息,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联合调查组当天通报:
2017年7月17日,李平和妻子、弟弟突然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当地警方刑拘,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8年7月5日,砀山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3人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月17日,宿州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期间,砀山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2021年11月25日,宿州中院赔偿委下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分别对三人进行了国家赔偿,其中李平获赔偿金170506.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1000元。
1月22日下午,赤焰新闻拨通了砀山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黄某的电话。黄某回应称,根据李平的举报,王超已于2020年因公款旅游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李平举报的其他问题,目前仍在调查中。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