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绍兴高新区管委会是市委、市政府派出的正处级机构,与越城区委、区政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绍越编<2016>14号),主要负责绍兴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涉及经济管理、开发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3.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二、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0,462.5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612.23万元,增长542.8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了48837.5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358.3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10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8,837.51万元),占收入合计99.5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1.31万元,占收入合计0.5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35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27万元,占2.00%;项目支出49,349.23万元,占98.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137.8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06.72万元,增长633.96%。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了48837.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30.78万元,下降81.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高中教育共建经费、其他水利经费等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9.03万元,占75.5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7万元,占5.3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136.00万元,占10.7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6.59万元,占8.4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7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安排项目经费,而实际上由于机构变动,2019年增加了部门,增加了项目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5.99万元,支出决算为66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几个临时机构和人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了几个临时机构,经费都是追加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从袍江划入一个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25万元,支出决算为4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从20%降为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14万元,支出决算为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房补贴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6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8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了48837.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8,837.51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37.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338.4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不安排出国经费预算。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占92.52%,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9.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占7.48%,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71万元,增长1014.29%,主要原因是部门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赴英国洽谈越城区项目和赴日本洽谈经贸合作项目)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不安排出国经费预算。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是由于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主要用于接待来访考察、交流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累计6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来访考察、交流等支出。接待63人次,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26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费”“人才工作局数字经济创业大赛经费”“世贸仲裁案律师代理费用”“开发办、人才局、投服局日常运行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前3个项目执行率100%,第4个项目执行率87.62%,总体执行率占拨款数的96.91%。
组织对“开发区办公室”“人才局”“投资服务局”等3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专项活动经费执行率为100%,日常工作经费执行率为87.6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高新区管委会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才工作局数字经济创业大赛经费及世贸仲裁案律师代理费用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才工作局数字经济创业大赛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23万元,执行数为29.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承办“聚力创新•数动未来”首届中国•绍兴数字经济全球创业大赛上海和成都两场分赛,聚焦数字经济产业,面向全球公开招募数字经济创业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2019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高新区管委会
填报日期:2020年5月13日
项目(资金)名称
人才工作局数字经济创业大赛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谢菁13385851313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9月26日-10月24日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预算数(A)
年度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9.23
29.23
100%
其中:上级财政
区财政
29.23
29.23
其他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二级指标名称
明细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C)
全年完成值(D)
目标完成率(D/C%)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聚力创新•数动未来”首届中国•绍兴数字经济全球创业大赛上海分赛
1场
1场
100%
无
数量指标
“聚力创新•数动未来”首届中国•绍兴数字经济全球创业大赛成都分赛
1场
1场
100%
无
效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20个项目参赛,7个项目进入总决赛
6
7
116.67%
无
年度目标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承办“聚力创新•数动未来”首届中国•绍兴数字经济全球创业大赛上海和成都两场分赛,聚焦数字经济产业,面向全球公开招募数字经济创业项目。
两场分赛共20个项目参赛,7个项目进入总决赛。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指标得分(100) 执行率得分(100)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人员(签字):高伟平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谢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2020年5月13日 (盖章)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2. 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各绩效指标权重均分,总权重80%,预算执行率权重20%
世贸仲裁案律师代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客观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披露所委托事项的真实情况,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是依约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三是为本单位争取最大利益。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2019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高新区管委会
填报日期:2020年5月14日
项目(资金)名称
世贸仲裁案律师代理费用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傅张江13676858388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1月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预算数(A)
年度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8
38
100%
其中:上级财政
区财政
38
38
其他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二级指标名称
明细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C)
全年完成值(D)
目标完成率(D/C%)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
出
指
标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工作时间
及时
及时
100%
时效指标
支付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0%
效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收到罚没金额
2797.62万元
2797.62万元
100%
年度目标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1.客观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披露所委托事项的真实情况,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依约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3.为本单位争取最大利益。
1.客观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披露所委托事项的真实情况,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依约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3.为本单位争取了最大利益。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指标得分(100) 执行率得分(100%)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人员(签字):吴佳音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傅张江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2020年 5月14日 (盖章)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2. 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各绩效指标权重均分,总权重80%,预算执行率权重2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当年无财政评价项目,故此栏无数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当年未开展部门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6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是临时机构增加,人员和业务活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9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是指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是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整理成本返还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