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韶关丹霞机场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韶关丹霞机场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项目
二、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15万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韶关丹霞机场形象宣传,深入挖掘韶关文旅特色,结合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定向传播特点,及时发布韶关丹霞机场、文旅体赛事活动新动态,推广韶关文旅特色新项目,拟借助腾讯大数据标签体系精准化、精细化触达目标受众的优势,通过在微信朋友圈投放广告模式,面向韶关丹霞机场通航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精准开展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具体内容详见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我局的采购活动。
注:以上第4、5、7点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微信朋友圈精准投放。根据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及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举办的重要文旅体赛事活动,在微信朋友圈平台开展韶关文旅的精准宣传投放,制作推送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视频、静态图片、H5互动、文字等内容。项目投放整体曝光量不少于400万条。
2.微信朋友圈宣传投放区域为韶关丹霞机场通航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等,项目整体投放次数不少于两次,具体投放时间节点及目标城市需经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终确定。
(1)丹霞机场通航城市内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乘坐飞机外出旅游偏好、家庭中坚力量或者新生代爱玩人群等;
(2)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偏好省内游人群;
6.利用微信个人数据分析系统,在投放区域内分析筛选出精准客户,通过人群画像、行为轨迹等多重维度精准定向,直至筛选出最优的目标用户群体。
7.在投放过程中收集用户信息和数据,不断测试投放的时间段、年龄、人群标签等各个维度,不断优化投放策略和效果,有效覆盖高意向客户,实现韶关文旅精准营销。
8.每次投放后,提供准确的投放统计数据,并根据投放效果评估情况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广告位投放及人群标签选择建议及调整方案。项目结束后需提供完整详细的投放统计数据及整体结案报告。
(二)付款方式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支付项目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30个工作日内,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一次性支付全部项目总费用。该款总费用包含税费等一切费用,中标方应提供等值有效发票。
3.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三)其他要求
1.微信朋友圈投放方案(包括每一次的投放时间节点、投放区域、人群标签、投放内容、原创视频、图文、文案等)均须提交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通过后才能发布。
2.供应商需提交至少两条原创制作的韶关文旅宣传短视频样片(仅用于本项目评审),其中至少一条需体现韶关丹霞机场元素,报名时通过U盘随其他报名资料一并密封提交。
(四)未尽事项
其余未尽事项由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补充。
七、评审方式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3年韶关丹霞机场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72686 林小姐。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我局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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