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
#2名技校男生互相怂恿强奸醉酒女生获刑#
刚看到这则消息,我的心里五味杂陈,现在的人犯罪,似乎越来越随心所欲了。
尤其是部分年轻人,对法律越来越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现象,很糟糕。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你对犯罪的事情产生好奇时,那么你的一只脚已经踏入牢狱之中。
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张,就好比这两名技校男生。
小华和小明(皆为化名)两人同为青海“00后”,在技校是同学,因为彼此相处较为融洽,所以两个人平常经常呆在一起。
青春期的人,总是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存在很多朦胧的幻想,对异性总会产生一些猎奇的心态,这种心理驱使着很多人想要去谈恋爱,他们自然也不例外。
经人介绍之后,小明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女孩小芳(化名),两人聊了起来,他们说不上互相喜欢,但彼此并不讨厌对方的存在。
2023年4月17日凌晨1时许,小明、小华等通过微信约小芳出来去小明朋友家喝酒,小芳不疑有他就欣然赴约。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小芳因不胜酒力被安排在次卧休息,她一离席,借着酒劲,那些男生之间的话题就开始大胆起来。
亦或者这两人一开始邀请小芳来的目的就不纯,两人居然在客厅互相怂恿对方进次卧与小芳发生关系。
两人都存有贼心,但是最开始都缺乏勇气,却不料在互相怂恿之间,小明受不得激脑子热血上涌,竟真的摸进了小芳休息的次卧,迷糊间感觉不对劲的小芳醒过来,发现小明正准备侵犯她,于是开始拼命的反抗,但她哪里抵得过精虫上脑的小明,最终被其得手。
发泄一番过后,小明退出了次卧回到客厅,随后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小华也偷偷摸进了次卧,准备对小芳展开侵犯。
但此时小芳早就已经清醒,小华打算学小明那般强行让小芳就范,但小芳激烈反抗,对方未能得逞。
事发后,小芳打电话报警寻求保护,小明与小华被传唤。
因为证据确凿,两人只能供述犯罪事实,最终因强奸罪被逮捕。
2023年9月20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小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12月17日,二审维持原判。
说实话,我一点为他们惋惜的感觉都没有。
能做出互相怂恿对方去犯罪这种事,甚至还真的去实施,说明他们本身就属于游离在犯罪边缘的那类人群,属于社会不安定分子,早点暴雷反而可能会令更少人受害。
对于受害者小芳,我也无法产生任何的怜悯之心,但也不会有受害者有害论的心理。
只能说,她一意孤行,或许命中该有此劫。
学校、家庭、朋友、网络、警察...我相信她的身边曾有人对她说过亦或者在网络上看到:‘到了晚上女孩子不要一个人出去,很危险!’这类的话
但是她却坚信自己的选择无错,或许还觉得那么不幸的事情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我想大部分人都抱有‘没那么凑巧’、‘我没那么倒霉’这种心态。
而每当有人抱着这种心态去生活时,往往霉运都会找上他,因为这类人缺乏了对危机的警惕心。
有些危机在未爆发之前,看似人畜无害。
但在爆发之后,那么所造成的伤害,或许会成为受害人一辈子的阴影。
危机总是在“不会那么恰好是我”之后,恰好发生,无数的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
远的不说,就说近期发生的事。
2023年11月27日凌晨4时许,厦门市110指挥情报中心接群众报警,一位女士表示自己在某酒店被强奸,湖里公安分局立即指派警力展开调查。
事件的经过,总是惊人的相似。
事发当晚,受害人赵某接受邀约,与王某和彭某等人前往酒吧饮酒。
在喝酒期间,大家都相安无事,气氛很是热烈,赵某因为不胜酒力需要休息,所以王某就将其带到附近的酒店并开了一间房。
王某与彭某兴许是早有密谋,在赵某休息期间,王某打开了酒店房门放彭某独自进入,彭某在此期间趁赵某酒醉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事后,赵某拨打110报警电话,警察迅速出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彭某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女生深夜独自出门,对于有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块“香喷喷的蛋糕”送货上门。
或许有人会不喜这样的比喻,但事实就是如此,多数女生本身反抗能力就较弱,能不用说应对危机的能力。
本身就带有巨大的诱惑力,而身边又没有多少保护力量,那么哪个心怀不轨的人看了不迷糊?
你指望所有人都能守得住心里的道德底线?
亦或者你觉得所有人对法律都会有敬畏之心?
别逗了,平心而论,日常生活中你对法律有任何产生敬畏之心吗?
没有遇到的事情,人们总是都意识不到它的恐怖性,就像你没有现实生活没有看到有人持刀行凶,那么别人对你谈起这种事时,你就不会有切身实地的那种害怕。
没有看过法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人们就无法意识到,法律究竟是何等的庞然大物。
沉睡的雄狮平时看着温顺,但并不代表它不具备攻击性。
所以对法律,我们要持有敬畏之心,对于犯罪不要产生任何的好奇和尝试的心理。
不要等枷锁加身才知道后悔,或许有的人觉得自己犯的罪不至死就会不在乎。
但事实却是,从牢里释放出来的人,在生活中多数都感觉日子非常的难熬,一方面他们要接受社会对犯罪分子的排斥,一方面还得顶着无数人异样的眼光。
有的人不理解明明自己改写归正了,为什么周边的人还这么对待自己,却不知都是昔日种下的因,才方有此时的果。
“曾经犯罪”的这个标签,没有人能强行给你戴上,能给自己贴上这个标签的,只有自己。
如若真的醒悟,社会会逐渐接受,但这个过程可长可短,有的人要用一辈子去洗刷自己曾经的罪恶,去证明自己现在的善良。
这从来都怨不得别人,解决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
对于犯罪,从不好奇,也从不开始。
自今日起,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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